基本释义
1.对不同的观点,双方展开争论。
2.法律上指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提出各方的主张及其证据,互相进行辩驳,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和主张的诉讼制度。辩论是开庭审理的必经程序。
详细释义
辩难论说。《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每朝会议,开陈其端,令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庭争。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辩论有餘,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上大説之。”《新唐书·徐岱传》:“於学无所不通,辩论明鋭,座人常屈。” 明 沉自徵 《鞭歌妓》第一折:“幼喜文章,颇能辩论,説剑谈兵,自许以功名显。”
指辩难论说之才。 宋 孔平仲 《孔氏谈苑·邢训》:“ 邢恕 有文学辩论,然多不请而教人,士大夫谓之 邢 训。”
辩驳争论。《汉书·严助传》:“上令 助 等与大臣辩论,中外相应以义理之文,大臣数詘。” 宋 叶适 《建康府教授惠君墓志铭》:“君夙悟幼成,与兄国子博士 迪 励志读书,至‘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辩论往往终夕不就睡。”《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三:“有个书生来拜,他极论鬼神之事。一个説:‘无’,一个説:‘有’,两下辩论多时。” 鲁迅 《书信集·致郑振铎》:“此种辩论,废时失业,实不如闲坐也。”
近义词
反义词
词语接龙
论不定论世论世知人论主论举论义论争论事文论亢论交论人论价论伦论体论兵论决论切论刑论列论判论刺论力论功论功受赏论功行封论功行赏论动体的电动力学论劾论千论万论友论反论叙论口论吏论吐论告论味论命论囚论坐论堂论士论处论天论天表论奏论婚论孟论学论官论定论客论家论将论工论师论帖论平论年论建论律论德论德使能论心论心定罪论思论战论才论托论执论批论报论抵论授论撰论政论救论文论斤论斥论斩论断论旧论旨论昏论最论杀论材论柄论核论根论次论歌论死论比论求论治论法论演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