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
1.能够证明某事物的真实性的有关事实或材料。
2.由法院审查确定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分民事诉讼证据、行政诉讼证据和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现场笔录等。
详细释义
证明事实的根据。 晋 葛洪 《抱朴子·弭讼》:“若有变悔而证据明者,女氏父母兄弟,皆加刑罪。”《旧唐书·崔义玄传》:“先儒所疑及音韵不明者,兼採众家,皆为解释,傍引证据,各有条疏。” 赵树理 《小二黑结婚》十:“﹝区上﹞还派助理员到咱村开大会调查他们横行霸道的证据。”
证明;考证。《后汉书·独行传·缪肜》:“时县令被章见考,吏皆畏惧自诬,而 肜 独证据其事,掠考苦毒。” 唐 韩愈 《柳子厚墓志铭》:“儁杰廉悍,议论证据今古,出入经史百子。”
法律用语。据以认定案件的材料。
近义词
词语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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