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
1.皇帝离开京城,命大臣驻守,叫做留守。平时在陪都也有大臣留守。
2.部队、机关、团体等离开原驻地时留下少数人在原驻地担任守卫、联系等工作:~处。
详细释义
居留下来看管。《汉书·淮阳宪王刘钦传》:“ 博 上书:愿留守坟墓,独不徙。” 清 吴骞 《扶风传信录》:“ 仲仙 北征,伯叔留守故居。” 郁达夫 《出奔》:“﹝ 董玉林 ﹞向立在岸上送他们出发、替他们留守的长工,嘱咐了许多催款、索利、收取花息的琐事。”
指军队进发时,留驻部分人员以为守备。《汉书·张良传》:“ 沛公 乃令 韩王成 留守 阳翟 。”《宋书·武帝纪上》:“五月,至 下邳 ,留船,步军进 琅邪 ,所过筑城留守。”
古时皇帝出巡或亲征,命大臣督守京城,便宜行事,谓之“京城留守”。其陪京和行都则常设留守,多以地方长官兼任。至 北魏 始为正式命官。《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吴王 北会诸侯於 黄池 , 吴国 精兵从王,惟独老弱与太子留守。”《后汉书·张禹传》:“ 和帝 南巡祠园庙, 禹 以太尉兼卫尉留守。”《魏书·东阳王丕传》:“﹝ 高祖 ﹞车驾南伐, 丕 与 广陵王 羽 留守京师,并加使持节。”《资治通鉴·齐武帝永明十一年》载此事, 胡三省 注曰:“留守之制因此。” 唐 韩愈 《河南府同官记》:“留守之官,居禁省中,岁时出旌旗,序留司文武百官于宫门外而衙之。”其后历代沿置,职掌不一。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七》。
词语接龙
守一守业守丞守丧守中守义守习守事守产守介守价守位守侯守保守信守倅守先待后守兔守兵守具守兼守冢守分安常守列守则守制守刺守助守卡守卫守危守口守古守司守名守吏守命守和守善守喜守喜婆守器守困守固守国守圄守圉守土守塞守境守墨守壹守夜守天守奈守委守孝守学守宇守定守室守宫守宫槐守宫砂守宿守寡守寸守将守尉守尽守岁守己守常守序守庚申守府守度守形守待守御守德守徼守心守志守恒守恶守意守愚守愿守慎守戍守战守把守折守护守押守拙守持守捉守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