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
用刑法晓喻民众,使大家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尚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 弼(bì):辅助。
详细释义
【解释】:弼:辅助。用刑法晓喻人民,使人们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
【出自】:《尚书·大禹漠》:“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
【示例】:~,道尊老氏。 ◎唐·张说《起义堂颂》
【语法】:联合式;作谓语;含褒义
出处
《尚书·大禹漠》:“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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