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
1.谓在官籍上注名。
2.居于本籍。
详细释义
谓在官籍上注名。《金史·章宗纪二》:“甲辰,始定文武官员六贯石以上承应人并及廕者若在籍儒生章服制。”《清史稿·高宗纪四》:“戊午,赏来京祝嘏之百十二岁原任 浙江 遂昌 县学训导 王世芳 国子监司业衔,并在籍食俸。”
居于本籍。《明史·忠义传七·席上珍孔师程等》:“贼陷 富民 ……在籍知县 陈昌裔 不受伪职,为贼杖死。”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待绅士》:“本地乡绅有任京外者,有告假在籍者,有閒废家居者,其交际之间,宜待之以礼。”
词语接龙
籍丛籍书籍产籍伍籍兵籍削籍取籍口籍名籍图籍圃籍地籍夫籍奏籍居籍帐籍年籍戎籍敛籍死籍求籍没籍注籍湜籍牌籍甚籍田籍略籍礼籍禁籍税籍籍籍纳籍誉籍记籍设籍贯籍赋籍躝籍配籍録籍除籍馆籍马籍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