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
1.二十八。四乘七所得。指二十八年。《后汉书·光武帝纪上》:“光武 先在长安时,同舍生 彊华 自 关中 奉赤伏符,曰:‘刘秀 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鬭野,四七之际火为主。’”李贤 注:“四七,二十八也,自 高祖 至 光武 初起,合二百二十八年,即四七之际也;汉 火德,故火为主也。”《北齐书·文苑传·颜之推》:“四七之期必尽,百六之数溘屯。”原注:“齐 初践祚计止於二十八年。”
2.二十八。四乘七所得。亦指人年二十八岁。《素问·上古天真论》:“﹝女子﹞四七,筋骨坚,髮长极,身体盛壮。”
3.二十八。四乘七所得。指 东汉 开国功臣 云台 二十八将。《文选·张衡<东京赋>》:“我 世祖 忿之,乃龙飞 白水,凤翔参墟,授鉞四七,共工 是除。”李善 注:“四七,二十八将也。”《文选·左思<魏都赋>》:“相兼二八,将猛四七。”张载 注:“四七者,汉 光武 二十八将也。”清 王闿运《拟李鸿章陈苗事折子》:“援(马援)之智勇,冠於四七。”参见“二十八将”。
4.二十八。四乘七所得。指二十八宿。《后汉书·刘瑜传》:“盖诸侯之位,上法四七,垂文炳燿,关之盛衰者也。”李贤 注:“四七,二十八宿也。诸侯为天子守四方,犹天之有二十八宿。《汉官仪》曰:‘天子建侯,上法四七也。’”前蜀 杜光庭《蜀王葛仙化祈雨醮词》:“伏以四七在天,垂文定位;三八镇地,设象分灵。”
5.旧俗,人死后每隔七天为忌日,祭奠一次。第四个忌日称“四七”。《儒林外史》第二六回:“鲍廷璽 哭着应道:‘小的父亲死了。’向道臺 道:‘没了几时?’鲍廷璽 道:‘明日就是四七。’”参见“七七”。
详细释义
二十八。四乘七所得。指二十八年。《后汉书·光武帝纪上》:“ 光武 先在长安时,同舍生 彊华 自 关中 奉赤伏符,曰:‘ 刘秀 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鬭野,四七之际火为主。’” 李贤 注:“四七,二十八也,自 高祖 至 光武 初起,合二百二十八年,即四七之际也; 汉 火德,故火为主也。”《北齐书·文苑传·颜之推》:“四七之期必尽,百六之数溘屯。”原注:“ 齐 初践祚计止於二十八年。”
二十八。四乘七所得。亦指人年二十八岁。《素问·上古天真论》:“﹝女子﹞四七,筋骨坚,髮长极,身体盛壮。”
二十八。四乘七所得。指 东汉 开国功臣 云台 二十八将。《文选·张衡<东京赋>》:“我 世祖 忿之,乃龙飞 白水 ,凤翔参墟,授鉞四七, 共工 是除。” 李善 注:“四七,二十八将也。”《文选·左思<魏都赋>》:“相兼二八,将猛四七。” 张载 注:“四七者, 汉 光武 二十八将也。” 清 王闿运 《拟李鸿章陈苗事折子》:“ 援 ( 马援 )之智勇,冠於四七。”参见“ 二十八将 ”。
二十八。四乘七所得。指二十八宿。《后汉书·刘瑜传》:“盖诸侯之位,上法四七,垂文炳燿,关之盛衰者也。” 李贤 注:“四七,二十八宿也。诸侯为天子守四方,犹天之有二十八宿。《汉官仪》曰:‘天子建侯,上法四七也。’” 前蜀 杜光庭 《蜀王葛仙化祈雨醮词》:“伏以四七在天,垂文定位;三八镇地,设象分灵。”
旧俗,人死后每隔七天为忌日,祭奠一次。第四个忌日称“四七”。《儒林外史》第二六回:“ 鲍廷璽 哭着应道:‘小的父亲死了。’ 向道臺 道:‘没了几时?’ 鲍廷璽 道:‘明日就是四七。’”参见“ 七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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