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
官署名。
详细释义
官署名。 明 清 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 明 初属通政司, 清 属都察院。《明史·职官志三》:“吏科,凡吏部引选,则掌科同至御前请旨。外官领文凭,皆先赴科画字。内外官考察自陈后,则与各科具奏。拾遗纠其不职者。”《清史稿·职官志二》:“吏科分稽銓衡,註销吏部、 顺天府 文卷。”
词语接龙
科业科举年科举考试科买科令科仪科任科例科兑科兵科具科决科减科出科分科刑科则科判科别科制科半科卖科参科发科取科名科名人科名草科员科品科唤科地科处科头科头圆子科头徒跣科头箕踞科头细粉科头袒体科头裸身科头赤足科头跣足科套科子科学科学家科学社会主义科察科岁科差科座科式科役科征科律科徭科惩科戒科扰科技科抄科折科拨科指科教科教影片科教片科敛科敷科文科斗科斗书科斗子科斗字科斗文科斗文字科斗筯科斗籍科斧科断科普科杖科松科枝科柏科校科案科检科椭科段科比科治科法科泛科派科爵科率科班科琐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