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
依据法令或成案作为定例。
详细释义
成规;定例。 宋 沉括 《梦溪笔谈·故事二》:“ 曹 郡王 以元舅特除兼中书令,下度支给俸。有司言:‘自来未有活中书令请受则例。’”《儒林外史》第四六回:“若説是书办的考核,可见这大部的则例是移动不得的了。” 梁斌 《播火记》第一卷十二:“如今一般则例,都是随粮附征。”
清 代指汇集《会典》的新例疑义等所编成的行政法典。如:《户部则例》、《工部则例》、《礼部则例》、《八旗则例》、《理藩院则例》、《内务府则例》、《处分则例》等。
词语接龙
例举例侪例假例儿扯儿例及例句例对例封例差例拘例授例案例物例生例监例直例竟门例章例行例行公事例规例证例话例课例贡例赠例转例银例题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