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乱认字 不认识 基本释义 扣减薪俸。《金史·百官志四》:“旧制,凡监临使司、院务之商税,增者有赏,亏者剋俸。”《金史·百官志四》:“﹝ 大定 ﹞二十年,詔十万贯以上盐酒等使,若亏额五厘,剋俸一分。”《金史·百官志四》:“﹝ 大定 ﹞二十三年,以省除提控官、与运司置司处,亏课一分剋俸一分,其罚涉重。” 词语接龙 俸余俸入俸册俸券俸工俸帖俸廉俸廪俸恤俸户俸料俸浅俸深俸满俸禄俸秩俸积俸稍俸米俸粢俸粮俸糈俸给俸绢俸缎俸薪俸请俸赀俸资俸赐俸金俸钞俸钱俸银俸食俸饷